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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2603 | 證券簡稱:以嶺藥業 | 公告編號:2020-0063 |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等情況
1、石家莊以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20年5月20日召開的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具體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扣除已回購股份后1,193,360,983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2.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未發生變化。
3、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實施分配方案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5、公司開立的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持有10,356,480股公司股票。
二、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剔除已回購股份后1,193,360,983股為基數,其中回購股份10,356,480股,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 【注】;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400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200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三、關于除權除息價的計算原則及方式
考慮到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上的股份不參與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公司本次實際現金分紅的總金額=實際參與分配的總股本×分配比例,即238,672,196.6元=1,193,360,983股×0.2元/股。因公司回購股份不參與分紅,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根據股票市值不變原則,實施權益分派前后公司總股本保持不變,現金分紅總額分攤到每一股的比例將減小,因此,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除權除息價格計算時,每股現金紅利應以0.198279元/股計算。(每股現金紅利=現金分紅總額/總股本,即0.198279元/股=238,672,196.6元÷1,203,717,463股)。綜上,在保證本次權益分派方案不變的前提下,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的除權除息價格按照上述原則及計算方式執行,即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的除權除息價格=股權登記日收盤價-0.198279元/股。
四、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0年6月1日,除權除息日為:2020年6月2日。
五、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20年6月1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六、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于2020年6月2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0年5月21日至登記日:2020年6月1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七、咨詢機構
咨詢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天山大街238號董事會辦公室
咨詢聯系人:王華、任曉靜、肖旭
咨詢電話:0311-85901311
傳真電話:0311-85901311
八、備查文件
1、登記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3、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石家莊以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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